11.上海将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南京装修污染检测
【南京环境网】 www.025hjw.com www.025hjw.cn   发布时间:2009-5-29   浏览:

上海市环保局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经国务院同意,上海市将从11月1日起对所有轻型汽油车、以及公交、环卫、邮政车辆,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这是继该市1999年提前实施国一标准、2003年提前实施国二标准,2007年起在公交、出租行业提前实施国三标准基础上,又一新车源头控制污染的重要举措。

  相比按照国家既定进度实施排放标准,上海提前实施排放标准后累计削减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达45万吨左右,在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的前提下空气环境质量的优良率始终保持在85%以上。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后,相对于国三标准,轻型汽车单车污染物排放将进一步降低50%左右,重型汽车单车排放可进一步降低30%左右,颗粒物排放更可降低80%以上,对该市的机动车污染减排可起到积极的作用,环境效益将进一步显现。

  新标准实施后,该市新车排放标准将与欧盟的现行执行标准(欧Ⅴ)进一步缩小差距,即从1999年实施时的相差7年缩短到相差3年。

  为保证国四标准的顺利实施,该市已于今年二月份发布了《车用柴油》和《车用汽油》地方标准,上述两项标准将于今年9月和10月分别实施,也就是说,在机动车新标准实施前,成品油销售企业应提前1~2个月向全市供应符合国四新车要求的车用汽柴油。研究表明已上牌达不到国四标准的在用车使用了符合国四要求的成品油以后,主要污染物也可以降低10%~15%。

  此外,根据环保部的要求,上海、北京等四个重点城市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摩托车国三标准。

  上海正在加强尾气排放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老旧车辆淘汰更新。2008年该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组建了机动车尾气执法队伍,加强了对在用车尾气超标排放的执法检查,全年共出动750组次的执法人员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情况,重点开展了对公交车辆、大卖场免费班车及中心城区社会车辆的执法检查。通过一系列强化执法,机动车排放抽检达标率较上一年上升了近5个百分点,达到90%。今年将在保持原有高压态势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机动车排放的综合整治,降低在用车排放。

  该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目前上海尚有20万辆达不到国一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其保有量仅占汽车的14%,排放量却占到50%,为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该市市政府近期将出台对排放低于国一标准(含国一标准)的老旧汽车实施淘汰更新给予补贴以及扩大对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等举措,督促本市老旧汽车的更新换代,初步预测,如果有15%(约5万辆)的老旧车辆得以更新,全市污染排放总量将降低八个百分点。

  知识链接: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答疑

  1、什么叫“国四标准”?

  答:“国四标准”的全称为: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它等效于欧洲的“欧Ⅳ标准”。相比于“国三标准”,“国四标准”对机动车排放控制更趋严格,需要在满足“国三标准”基础上再进一步降低30%~50%的污染物才能达标,按标准规定全国范围内最晚于2011年实施“国四标准”。

  由于排放控制技术的进步和标准的不断加严,从实施“国一标准”到“国四标准”,机动车单车排放累计降低了97%以上,大大推进了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作的进程。

  2、为什么上海市要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

  答:近年来,上海市不断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本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逐步改善,但与发达国家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与机动车排放相关的大气污染指标和大气环境中的臭氧超标现象逐步显现。研究表明,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在本市中心城区所有污染源中的“贡献”比例达到66%、90%和26%,机动车排放已经成为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和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污染源。

  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水平,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演绎世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本市需要不断地加强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污染。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后,轻型汽车单车污染物排放将进一步降低50%左右,重型汽车单车排放可进一步降低30%,颗粒物排放更可降低80%以上,对全市的机动车污染减排可起到积极的作用。

  3、本市提前实施“国四标准”具体针对哪些车型?

  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复意见,本市提前实施“国四标准”具体针对以下车型:

  (一)最大总质量≤3500公斤的所有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包括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包括轻型汽油汽车和轻型代用燃料(如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等)汽车;

  (二)最大总质量>3500公斤,采用重型压燃式发动机和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包括柴油或天然气发动机)的公交、邮政、环卫车辆(包括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

  这里所指的环卫车辆是指注册登记时持环卫主管部门开具《上牌联系单》的用于本市市容清洁、绿化等用途的工作车辆。

  4、哪些车型车辆暂不提前实施“国四标准”?

  答:轻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即轻型柴油车)、其他用途的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即重型柴油车、重型代用燃料汽车)仍执行国家机动车现阶段“国三标准”。

  重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即重型汽油车)最晚于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国三标准”。

  农用车和轮式专用机械的排放控制规定将另行通告。

  5、为什么轻型柴油车等其他车辆未同步实施“国四标准”?

  答:实施“国四标准”不仅对车辆提出了更高的排放控制要求,同时对机动车的燃油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即达到“国四标准”的发动机还必须使用相适应的车用燃油。目前本市已颁布了相应的成品油地方标准,即《车用汽油》(DB31/427-2009)和《车用柴油》(DB31/427-2009),以保障车辆稳定达标排放。

  对于轻型柴油车及经常需要出埠营运的货运、长途巴士等柴油车辆,外省市短期内还没有条件供应与本市等同规格的车用燃油,现有的成品油会影响车辆自身的排放控制装置,降低污染物净化效率。基于技术原因这部分车辆暂不提前实施“国四标准”,新标准主要针对在本市使用的公交、邮政、环卫等车辆。

  6、达到“国四标准”的机动车在外地无法加到符合“国四标准”的油品,会不会影响车辆的性能?

  答:经检测研究表明,达到“国四标准”的汽油车在一定里程(约1万公里)范围内使用了不符合“国四标准”的油品,会影响车辆的排放性能,使之达不到“国四标准”,之后使用“国四标准”的油品又会恢复车辆的排放性能,但对柴油车的影响程度比较大,因此建议对需要经常出沪的车辆现阶段尽可能选择汽油车。南京污染检测/南京装修污染检测:http://www.025hjw.com/index.asp

  7、进口车达到“欧Ⅳ标准”是否在本市可以直接上牌?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口机动车的排放也纳入国家环保部的车型型式核准公告范围,因此达到“欧Ⅳ标准”的外国进口机动车也必须向环保部进行“国四标准”达标车型核准申请,核准公告发布后方可申请上牌。

  8、“国四标准”实施以前已注册登记的车辆,是不是需要改装成达到“国四标准”的汽车?

  答:本市提前实施“国四标准”,并不意味着在正式实施前已经在本市办理了车辆注册登记的“国三标准”车辆就此淘汰,而是遵循“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要求。新标准实施后对现有的在用车的使用没有限制,也没有必要对车辆进行改装。生产企业不会为已经注册登记的车辆加装“OBD”装置,国家也不允许擅自对车辆的发动机装置进行改装。9、怎样查询机动车是否达到“国四标准”?答:上海市环保局根据环境保护部核定的第四阶段机动车达标车型公告,定期在政府网站(www.sepb.gov.cn)上予以发布,车主在购买机动车以前,可以先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查询,确认符合标准后再购买,以免造成损失。10、2009年11月1日之前购买的排放未达到“国四标准”的机动车,因为未及时拍卖到上牌额度,在11月1日以后还能不能上牌?外省市转入的车辆怎么办?答:根据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时间,以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受理时间为准。在新标准实施前,已经被车辆管理部门受理的手续,不影响新标准实施后的登记。从新标准正式实施开始,车管所按照市环保局提供的“第四阶段机动车达标车型公告”办理注册登记,届时未达到“国四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上牌手续。同时,根据公安部规定,外省市转入车辆应当符合转入地的地方性排放标准,因此执行“国四标准”以后,外省市转入车辆同样也必须符合该排放标准。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已经购买了“国三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新车上牌(含外省市转入)手续,否则11月1日后在上海就无法办理包括沪C号牌在内的所有新车上牌和外省市转入手续了。--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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